
|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政权机构。她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根据上海市乡人民政府工作暂行条例,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招待国家劳动法规和政策,负责劳动力资源、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设立一个劳动安全助理,协助政府做好劳动行政工作,下面成立一个行政事业机构(即劳动服务所负责处理劳动工作的行政事务)。劳动安全助理和劳动服务所接受地方政府行政领导和区劳动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执行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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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精简,地方劳动工作起了巨大变化,劳动就业从计划安排转向了就业市场,劳动保障从基层单位转向了社会统筹,劳动管理从基层管理转向了区域管理,各乡镇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大,负责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从原来单一的劳动力管理,发展到现在的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格局。劳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这三者之间既有相互联系,又有各自的区别。现就乡镇劳务工作从其的职能与功能方面作以下分类: 一、劳动行政管理工作(即劳动服务所工作) 1、代表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各级政府和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文件、政策,按时完成地方政府和区劳动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
| 3、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本镇范围内各级各类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分配和劳动报酬的合理分配(指农村),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的落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劳资纠纷。 4、加强劳动力的统计与管理健全劳动力管理网络队伍,建立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每年新增劳动力的劳动资源库,为地方政府编制劳动资源开发的规划和安置计划。 5、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完善劳动用工手续,抓好劳动用工年检。积极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劳动监察和案件查处,管理和指导社区保安队劳动用工监督执法活动。 6、负责管辖区域内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市人大九六年第48号公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使用外地劳动力,办理好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手续,征缴好外地劳动力的管理费和管理基金,做好外地劳动力的劳务纠纷和调解工作。 7、加强征地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征地安置有关手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征地劳动力。 8、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重大伤亡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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