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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刘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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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民政局于1979年建局。现有干部职工54人,下设社团局(设有社团科、民非科),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社会福利科、优抚科、基政科、双退办、婚姻管理科等8个科室,老龄委、残联与民政局合署办公。下属事业单位共3个(社区服务中心、军休所、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民政业务广泛,与群众联系密切。据统计,共有社会救助帮困、社会福利事业(含老龄、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建设、婚姻登记和管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双拥优抚安置等100余项业务。
近年来,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静安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在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积极探索静安特点的民政事业发展新路,为“双高区”(高品质的商业商务区、高品位的居民住宅区)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并在六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救灾募捐工作向经常化方向发展。
二、双拥创建成绩显著,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三、务实基层政权基础,不断推进社区建设。
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快,为老为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五、社会事务专项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六、以需求为导向、民政信息化工作初见成效。
在民政工作取得六方面新进展的同时,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也不断加强,一是结合思想政治教育,抓行业道德规范,提高了政治素质;二是结合政务公开优质服务,抓执法责任制落实,提高了执法水平;三是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了民政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效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2002年8月1日,静安区民政局被命名为上海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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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刘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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